这个叫莫默的人,根本就是他的克星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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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是这样也就算了,他古煜不是一个输不起的人。甘愿为一个人臣服的心情,他也不是不享受。可当他彻底沉沦之后,莫默却告诉他自己并不属于这个世界,并且随时有可能离开……
这叫古煜怎么接受?
他既作为天生反骨,浑身上下除了一身傲骨什么也不剩,又怎么可能忍受莫默进入他的心扉,再不着痕迹地离开?
之前只是沉浸,直到生平之中第一次尝到求而不得的滋味,古煜彻彻底底地沉迷在神话大陆。却不是为了什么极品装备,什么崇高地位,而是为了一个没头没脑忽然出现,连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的男人。
说出去真是滑天下之大稽。
可古煜不怕丢脸,反而迫不及待想要所有人知道,莫默是他古煜看重的人,是永远不愿意失去的心魔。
当这个心魔硬生生被剜去,连一丝痕迹也不留,仿佛所有人的记忆都在一瞬之间消失得无影无踪。
古煜也就自然而然从沉迷,转而到不死不休的疯狂。
如今这股疯狂的劲头,总算有了些微的回报,望着莫默从冰棺之中醒来的画面,哪怕他顶着一张绝美的脸,在他眼里,莫默仍然是那个在神话大陆里跟在自己身后的人,只要一回头,就能看见他若有所思的眼神,以及望见自己的那一刻,顷刻之间得到安定的神情。
忍不住在睡梦中露出微笑,那是无边火焰终于得到熄灭的畅快,那是隐忍已久的绝望终于迎来希望的曙光,那是,愿意为了所爱之人甘愿放弃一切包括自身性命的疯狂……
独白3
他一向是同辈里的佼佼者,当其他人还在考虑选哪一间大学的时候,他已经报送了国内数一数二的顶尖大学。当其他人毕了业还在犹豫选哪一行的时候,他已经拿到了世界两百强企业高管位置的聘用通知书。
除了爱情方面一直差强人意,其他方面无论是事业、朋友或是家人,秦千江觉得自己的人生已经挑不出什么错误。才不到三十岁,就已经完成了大多数人一辈子都达不到的成就,且还在持续稳定地攀升当中,没有一眼就能看破未来的迷茫和恐惧。
一次出差前往美国的路上,他还邂逅了头等舱的空少,于天涯。不知道该说他手段高超,还是该说他天生就具有极强的亲和力,虽没有想过自己会喜欢男人,秦千江却奇迹般的对这个人没有什么排斥之心。好不容易遇到所谓的爱情,也能找到心动的感觉,秦千江一向不容出错的人生,终于迎来了一丝丝变数。这也促使乐于负责任的秦千江,用尽全力地待于天涯好。其他人都说,秦千江这个天生冷感,不知道感情为何物的人终于开窍了,连于天涯本人也是一脸幸福的模样。也只有秦千江自己知道,他对于天涯不过是出于新鲜感,恰巧自己又愿意负责任罢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