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章、我们
三月的尼斯虽不谈不上寒冷,但入夜之后气温终究也才十来度,正式乍暖还寒的时候。
此刻,方辰穿着毛衣、围着围巾,正被童朗牵着在汹涌的人潮里左突右进。
狂欢节只剩最后两天了,他们来得太晚,没能赶上开幕那周的花车□□。因此在婚礼结束后,趁着还有两天时间,童朗便带着她在小城里转了几圈,也算来过一回。
白天,他们沿着海边公路开车兜风、游老城、逛花市;夜里,两人则手牵手,边看灯光秀,边感受着这欢快又热烈的嘉年华。
听说今天晚上有烟火表演,方辰早早吃完饭就拉着童朗跑了出来。
“咱们看看烟火就回去的,你背这么大个包做什么 ?”看着方辰挎着的那个鼓囊囊的单肩包,童朗有点疑惑。
“我……带伞了!万一下雨了呢?”
睁着眼睛说瞎话,她很擅长。
“哦。”童朗点了点头,将她的手握了握。
因着之前的恐/怖/袭/击事件,尼斯市政府这两年在重大活动安保上的投入也越来越大。所以虽然他们所在的这条街上游客众多,但整体秩序还算不错。
正是因为这样,前方那团聚集的人群就格外显眼。
方辰当时就拉着童朗过去了。
“哇!居然是在求婚!”她有些夸张地喊,“好浪漫!真幸福!”
人群中间,一名美丽的棕发姑娘正面对着那个单膝跪地的金发男子掩面而泣。男人将手中的戒指取出,拉着姑娘的手将指环轻轻套上。
情人拥吻,看客欢呼。
童朗挑眉:“你以前不是说最烦这种当众求婚的戏码么?”
“……以前是以前,现在是现在。”
“哦。”
一片喧闹下,童朗面沉如水,仿佛抽离到了另一个空间;方辰则偷偷掐了一下自己的手心——深呼吸,深呼吸……她要干大事,她不能紧张。
看完热闹的两人各怀心事,一路上谁都没有主动开口说话。
方辰心里有事,步子自然就慢了点。待她抬头,才发现自己跟着男人走着走着,就踱到了海的边上,路的尽头。
烟花在天上绽放,也在海里绽放,在人们的眼里绽放,也在情人的心上绽放。
方辰抬起头,看着花火投射在童朗脸上那忽暗忽明、色彩变幻的眩光,深吸一口气,稳了稳心神,道:
“那什么,你、你把眼睛闭一会儿。”
童朗略微垂首,在她的脸上扫了一眼,轻轻笑了下便照做了。
随着有些发颤的声音,姑娘伸出小手,扯了扯他的袖口:“睁开吧。”
男人睁眼,愣住:方辰的头顶上,已经被戴上了一袭长过肩膀的白色头纱。
“你……”
“你先听我说!”方辰抬手理了理被弄得有点乱的头发,又抚了抚头纱,道:“我之前和你说,你站在原地不用动,那一百步我都自己能走完。但其实……我只走了九十九步,就到你跟前了。”
“在今天,我想把这最后一步也走了,我……想走进你的心里,你的生命里。然后,咱们就再也不分开。”
“肉肉,我们结婚吧。”
方辰第三次对男人说出这句话。换来的,却依然是沉默。
有眼尖的游客围了过来。人群慢慢聚集,交谈声、低呼声、烟火声、海浪声……这些声波像丝线,织成了一张厚实的大网,罩在了方辰的身上。
她觉得呼吸困难,好像下一秒就要倒下。
但最终,方辰还是将手摊开,一对戒指正安安静静地躺在那儿——小小的戒圈上没有钻石,也没有多余的装饰,简单又纯粹。
就像她的心。
“你……能不能帮个忙,给我戴上?”
方辰声音发颤,她眨着眼睛,好像下一秒就要哭出来了。
烟火倒映在方辰的眸中,让童朗想起了小时侯在美兰苑里的那段日子:也许自己和方辰的缘分在那个时候就已经定了下来,在他不经事、亦不怕事的时候,就定了下来。
可他的懦弱与自以为是,蹉跎掉了整整十年的岁月——童朗做错太多,错过太多——所以这最后一步,必须由他自己来走完。
童朗伸手将方辰的手掌包了回去:“我……”
可男人话没说完,手就被人甩开。
方辰一把扯下自己头上的白纱,抬脚就要逃离这个让她既尴尬又伤心的鬼地方。可才转身,她的手就被人拉住了。
“真是个急性子。”
童朗将方辰的身体掰正,低头在她脸上亲了一口,女人呆住,他却笑了。
从方辰手中取过头纱,童朗耐心地帮她戴正,然后从口袋里取出一个小盒子,退后一步,单膝跪地:
“方辰,嫁给我吧。”
迷迷糊糊地被戴上了戒指,又迷迷糊糊地被人抱住,直到耳朵那片喧嚣被童朗胸腔里擂鼓般的心跳声取代,方辰才稍微回了点神过来。
“你、你怎么不早说啊……我觉得我好傻……”
“你不傻。”童朗将下巴搁在她头顶上,语带笑意:“不过你以后要记住,男人的事,得留给男人来做。”
方辰嗯了一声,抬手看了看指上那枚金戒指:“这个……你什么时候拿手上的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