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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章、舍得

  最主要的是,她不喜欢啊。

  那魏东亭好歹有张能乱真的脸,人也有趣得很。没事儿拿来逗逗乐子,一天就嘻嘻哈哈地混过去了。

  赵旬……

  等等,这人好像也不错?

  方辰想着就把放在童朗身上的目光,挪到了赵旬身上。

  这一个月来,她和赵旬除了线上联系,线下也是经常见面——他带她参观工作室,给她看自己养的花花草草,带她在露台上的小花园里喝茶,带她与巴黎出版界的同行一起划船……

  更多的时候,是赵旬来到方辰的工作室,两个人一个写文一个画画,可以一天都不说话。

  方辰不觉得自己被打扰,反而觉得这种相处模式,带给她一种似曾相识的安全感。

  童朗给过的安全感。

  不过,她还是不喜欢——舒服不等于喜欢,方辰分得很清。

  而且这挺好一朋友,为什么非要扯上那些有的没的呢?

  方辰收回目光,赵旬低头一笑,童朗气得原地爆炸。

  “快吃吧,都凉了。”

  某人脸上表情不佳,却依然将牛排一一切好,换到了方辰面前。

  “我又不是没手。”

  方辰嘴上不太领情,但还是老老实实地全吃完了。

  饭毕,方辰和赵旬又回工作室磨图去了,童朗一个人开车来到她家楼下。

  独自坐在车里,男人终于将虚张的声势全部卸了下来:据他观察,方辰……好像并不是很排斥和赵旬在一起啊。

  这人不像魏东亭,也不像邢觉非。他和方辰没有过去,没有那些杂七杂八的回忆和牵扯,也没有什么剪不断理不断的爱恨情仇,他和她,从零开始,只有如白纸一般的将来。

  这种明亮纯粹的东西,就是方辰最需要的。

  “你舍得让自己一个人,你也舍得她这样吗?”

  童朗不舍得。

  但如果有合适的人能进入她的生活,在她身边陪伴,他还有什么理由去干涉?

  他身上才从父亲那里得到的一丝鼓舞,在这一瞬,突然就消失殆尽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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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一直到过年前,童朗都没再去找过方辰。

  方辰有些失望。

  这个人哪,软硬不吃、油盐不进的,她真的要黔驴技穷了。难不成他们两注定要各自孤独一生的?

  呵,开玩笑吧!

  除夕这天上午,方辰左右无事干脆又来到了工作室。

  给赵旬的图已经画完了,交完差,她将之前没想法的一些项目又拿出来捋了捋。炭笔柔软、易着色、没反光,引得思路都流畅,方辰最喜欢拿它来打草稿。

  不过两个小时,她就将想法呼啦啦地洒满了一张四开大的素描纸。

  女人正趴着继续挥洒呢,门那边传来咔哒一声响。

  方辰头也没抬,道:“你不是今天就走么?不赶飞机?”

  来人没说话——不过赵旬确实也不爱多说话。

  女人继续画着,直到感觉有人正站在身后。于是她把手朝后侧一伸,道:

  “橡皮和纸巾……还有那个小刀,帮忙递来下。”

  “在哪里?”

  “怎么是你?!”方辰回头,看见童朗时表情很是惊讶。

  童朗尴尬一笑:对啊,怎么是他?连东西放哪儿都不知道。

  多没默契,多让人失望。

  “我来接你去吃年饭。”童朗将皮手套摘下,用手在方辰脸上擦了擦,“你要不先回去换身衣裳?不然我爸看到了,还以为你跑了趟山西。”

  “山西?我跑山西做什么?”方辰的脑子一时还没从画画上切换过来。

  “挖煤。”

  “……”

  在男人身上胡乱砸了几拳,她气呼呼地跑去了洗手间。

  稍微收拾了下,见自己胸口袖口的衣服上都还是布满了黑渍,方辰便听话地回了趟住处。

  “那个作家怎么没喊你去他家过年?啊”坐在方辰的小转椅上,童朗一边说着,一边随手在桌上拿了本漫画翻看。

  “喊过了。但是他家在新加坡,我没兴趣陪他跑那么远。”

  听到这话,童朗的心情好了那么一些:“没兴趣?那他估计挺失望的。”

  “看不出来你还挺爱替人操心的。”方辰说着将外套穿好,又给自己围了条围巾,然后弯腰,用手轻轻拍了拍男人的脸,“好啦,别想那些有的没的了,咱们吃年饭去!嗯哼?”

  她在……安抚自己么?

  童朗有一瞬间失神,但随即他便站起身,像个吃了骨头的大狗狗似的屁颠颠地跟着方辰下了楼。

  因为小茉和小川都不在,今天蒋家这桌席上也就三个人而已。

  但蒋邦达却特别高兴,比方辰第一次来那天还高兴。

  “小朗以前确实是太胖了,我记得他生下来就有八斤多。所以关于饮食这方面我和岳母说过很多次了。你说,哪有小孩要吃,就不停地喂的?”酒过三巡,蒋邦达话突然就变多了,“还好这孩子后来抽条了,一上初中啊,那个子是蹭蹭地长。我一年回来看他一两次,看一次就高一点。到后来那个子居然比我这个当爹还要高了,呵呵。”

  “嗯呢,不然丁老师为什么要喊他‘肉肉’啊?还不是胖的。不过他后来确实长得可快了。我记得,好像高一到高二吧,一年就长了七八公分呢!就因为长太快,他的裤脚永远都短一截,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家里条件不好,来不及买新裤子呢!”

  “哈哈,邢小姐记性很好啊。”

  “还好还好,不过是从小一起长大,所以知道得比别人多些。”

  方辰笑嘻嘻地陪着蒋邦达聊天,两人的话题基本都是童朗。

  正主这会儿在一旁听着,反而有些插不上话。

  但他心里很高兴,又不敢笑得太明显。只得一直默默低头吃饭。可吃着吃着,又很舍不得将这碗饭吃完——童朗巴不得这餐永远都吃不完。

  饭毕,蒋邦达将方辰喊去了书房。他从书柜暗格里找出个上锁的小盒子打开,拿出了里面那枚由软布包好的金戒指:

  “这个是童朗他妈妈留下来的戒指。款式上是老了点,你们年轻人不一定喜欢。但它的意义总归是不一样的。你收下吧。”

  方辰没伸手。

  “叔叔,这东西您应该交给童朗。他愿意给谁就给谁。您做不了主。”

  “是我欠考虑了。”蒋邦达将戒指重新收好,“小朗他……自从那年跟着我来了欧洲之后,性格和就和以前不大一样了。他有时候会特别偏激,也爱钻牛角尖。但到底还是个好孩子,宁愿自虐、自残,也不愿意伤害别人。你有时候多担待些,对他多点耐心。就当叔叔拜托你了,好不好?”

  方辰郑重地点了点头。

  耐心这东西……她有的是。

  毕竟十年都等来了,还怕什么啊她?

作者有话要说:  童朗真的是内心戏贼丰富那种男人。